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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符合工作实际、体现诉源治理实效、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经验,作为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涉离婚、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实践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专项攻关,集中促推婚姻家事、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物业服务等类型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符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发挥案例库和法答网作用、灵活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为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入选。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2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

三维发力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三种力量、构建三项机制、开出三剂良方,打造“沟通无忧”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品牌,绘就平安乡村、和谐家庭建设新“枫”景。2023年,诉前诉外化解家事纠纷426件,立案受理家事案件133件,同比下降14.74%;调撤率为52.78%,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诉源治理效能逐步显现。

一、用好三种力量,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组建“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打造“五心”法官工作室党建品牌,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组建由法官、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基层党员干部共同组成的“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6个,划片包村实现全域覆盖。辖区12名网格员、45名人民调解员下沉各个村居,对村居社区无法化解的家事矛盾,服务队及时介入。法庭法官通过网络问答、现场接待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2023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婚姻家庭继承问题126个,就地诉前化解各类家事纠纷100余件,取得不错效果。二是善于因地制宜,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2022年8月,与辖区镇街、村居社区共同发起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邀请“五老”、妇女主任等人士入团调解。“调解团”成立以来,组织法官开展专门培训7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调解的专业性逐渐提升,已调解成功家事纠纷200余起。三是推行柔性司法,用好亲朋、专家“情感帮帮团”。设置客厅式调解室,以“妻子”“丈夫”称谓代替“原告”“被告”,从“对抗式”谈判转化为“对话式”沟通,营造柔性司法氛围,促使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敞开心扉交流。设立特色音视频调解室,通过播放亲友寄语、情感历程、亲子时光等视频短片引发当事人情感共鸣;通过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等到庭参与“背靠背”“拉家常”“亲情式”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心结”。

二、构建三项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反家暴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委综治委、妇联等部门合作,成立反家暴联席会议室,并在陡沟法庭设立反家暴维权合议庭,针对涉家暴案件,及时与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沟通,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三年来累计发出26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赋强公证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与齐鲁公证处合作建立“家事案件合作解纷中心”,在陡沟法庭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一名协助调解,开展家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对于继承纠纷,当事人持公证书可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既和谐化解继承纠纷,又使财产顺利过户。三是建立家事纠纷“三必访”回访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离婚案件以及义务人数量多、分歧大、矛盾深的赡养案件必回访,组建“小柿‘童’行”回访团队,累计对涉婚姻家庭案件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心理疏导 53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三、开出三剂良方,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

一是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到村居社区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组织干部、村民旁听案件审理87次;通过两微一端、公告栏、视频号等形式,发布示范判决108份。充分释法说理,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二是村规民约效力补强。联合民政、妇联,指导辖区45个行政村,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细化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婚丧宴请规则,设置村规民约红黑榜,奖惩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红白理事会监督作用,坚决反对攀比奢靡之风,持续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是司法建议综合治理。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街道、民政、村居社区发出专项司法建议,进行“点对点”指导;定期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妇联、民政、学校“面对面”交流。2020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16份,均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开展座谈会20余次,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