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小区的业主投诉发帖

帖中反映,业主明明已经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

但却还要额外承担公摊电费等费用,

同时小区还有公共收益部分,

这让业主十分不解和不满。

网友发帖称:电梯间有广告收入,车位也有出租的收入,为什么还要业主给公摊费!应该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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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每个月给的物业费将近200元

现在还要每月给额外的公摊费几十元

一年就要多出几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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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的回应

为了使物业服务收费适应新形势下物业服务的需要,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人文居住环境需求,适应当下经济发展要求,在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优化完善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 1864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经十三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电网茂名供电局、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市物业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各物业服务人,请认真贯彻执行。原茂名市物价局、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价(2012)347号)同时作废。< pan>

本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我司为响应国家政策《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发改规[2024]1号及依据《碧桂园柏丽郡前期物业协议》第三章第四条第三点(3)除上述(1)、(2)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外,本园区以下①②费用,由乙方单独列账,由本园区的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所有(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分摊:①公共照明、公共用水及因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所产生的电费用和电损耗费用;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将定于2024年6月起正式对碧桂园柏丽郡项目公共区域5月1日起(本月收上月)产生的,电梯运行电费,楼道电费向全体业主进行分摊工作。

有网友@社会演员多

算了这笔所谓的公摊费

居然能过万

每个月多收10几块的公摊费,按照一个小区有10栋,每栋31层,碧*园一般是2梯三户的,这样子就是14*31*3*10=13020元,哇一个小区公摊费都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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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有什么事找我:财富世家的广告费分摊返回给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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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公共收益为什么不能用来做公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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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也认为真的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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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包包:碧*园来的茂名,也学茂名土鳖开发商的一招了。收了,不违规,收了,不犯法。为什么他不收?换作是你,换作是我,也一样收。主要问题就是没人监管。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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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4728:电梯广告收入,车位出租收入,这些有没有公示,知道收入支出是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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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最最爱茂名:起诉很简单的,但如果你不懂套路,可能要跑好几趟,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但如果你请律师,又要给律师费,一般律师也不接这种小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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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ytyty:生活处处是镰刀,韭菜们就乖乖待割吧,别挣扎了,割完自己下点肥浇点水好好生长着,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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