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4日讯近日,邹平公安救助了2只野生鸟类。

暖心接力!“警察同志,这里有只保护动物被人关在笼子里......”

6月10日,有群众举报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雏鹰,被人关在笼子里悬挂在树上,接到举报后,黛溪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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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这只雏鹰是当事人在小区内捡到的,当时它无法飞翔,为避免遭他人伤害,便向他人借了一个笼子将它保护起来,挂在修车摊位旁的树上,还给它投喂食物,但不清楚应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只能暂时如此处理。

民警将其带回所内后,立即联系了自然资源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进行鉴定,令人惊喜的是,这只雏鹰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过咨询专家意见,决定将这只红隼在黄山放飞,让它重回自然的怀抱。

警察蜀黍,这里有只“小鸟”,你们看看......

6月11日,一群众手捧纸箱急匆匆地跑到孙镇派出所,称自己捡到一只不认识的“小鸟”,受伤飞不起来了,请求派出所民警帮助。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只动物,民警立即进行检查,发现其翅膀处有轻微擦伤,随后,派出所民警将其简单包扎,同时为其拿来肉类进行喂食。

通过辨别,该鸟为鹰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已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