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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川区法院社区法庭通过“类型调解+首案示范”方式,调解了18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2018年,王某等18户业主先后入住某小区,并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2021年10月起,王某等18户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有瑕疵、打扫卫生不及时、房屋及地库出现质量问题没有及时修复、开发商承诺小区配套设施未兑现等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将1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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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18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属于系列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将该批案件纳入类型化调解,同时确定其中一起为首案,进行诉前调解。办案法官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并引导首案业主王某参考其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同类型案件,采取积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首案业主王某与该物业公司达成了和解并结清了所欠物业费。

随后,社区法庭开启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其余17起案件进行分类调解、精准化解,先后分流至特邀调解员、审判员,通过释法明理,积极传导,在该小区迅速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6位业主当场交清物业费,11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业主履行物业费总计3万余元。

近年来,金川区法院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向前延伸,织密诉前调解“过滤网”,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型化问题、普遍化矛盾有效化解,将系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金川区法院 张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