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事件经常出现,甚至屡禁不止,并不仅仅是学生的缘故,还有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当然还有一些官僚系统内部的问题,从中似乎可以看到校园暴力不能完全消除的另外一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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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校园暴力事件之后,人们一般会从学生身上找原因,认为学生自己品质恶劣才会出现校园暴力事件,其实很多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模仿家长,模仿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要实现社会丛林法则————强者为尊,还要欺负弱者。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当然会有学生自身的原因。还有学校管理方面的责任。学校管理不严,教师监督不认真,引导不到位,就会出现校园暴力事件。而学校在管理方面往往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是教育引导,一般要结合学生家长解决问题,要私了而不会公了。学校方面一般不会报警,就好像古代的官员会弹压世态一样,“捂盖子”————只要“捂”住了,没有让信息外泄,就算是没事。即便因为校园暴力事件,有家长报警了,上级教育部门也会“捂盖子”。协调双方家长一起处理事情,并不会让信息外泄,也不会让记者得到消息,弄到报纸上去报道。

私了就是赔钱,赔完钱就算是没事了,并不会追究施暴者的责任。而赔钱也不会赔得太多,因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很多被受害者身体伤害并不是很大,而是精神受到的创伤比较严重,甚至有的吓得不敢上学。当然也曾经出现过打死人的现象,但并不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受到精神创伤,严重的受害者不敢到学校上学,甚至要退学,而施暴者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问题出在私聊方面,赔钱了事了,就相当于把暴力当成了商品来出卖。有权有钱的就可以胡作非为,用权力摆平事情,用钱财摆平事情。而受害者有了精神创伤,却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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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不会公了呢?因为学校方面不想把事情闹大。一旦公了,见诸报端,法庭宣判,就会对学校声誉造成很大的损害,校长就要动了位置,换新校长来管理。所以校长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愿意被降职处理。教育局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一旦闹大,教育局负责安全的领导就会受到降职处理,其他的领导也会受到一些牵连。于是,不管是学校领导还是教育局领导,甚至是县领导都希望把事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让记者知道,不让报社的人知道,不让一些人打举报电话,甚至要控制一些过激的言论。如此一来就能控制事态,协调双方家长,解决赔偿问题,就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校园暴力事件。可越是这样解决,就越容易形成不良影响。因为事情在不声不响中解决掉了,没有张扬出来,表面上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也没有禁止学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宣传,没有对学生进行公开的教育。很多学生看到打人的学生公然上学,一点事儿都没有,也就认为发生了校园暴力事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家里有权有钱就可以肆意妄为。因为私了,等于把暴力当成了商品来出售,能用权力控制的或能付得起钱的就可以随意施暴,而没权没钱的人只能受欺负。

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官员把事情暴露出来,不管是校长、教育局主管安全的领导,还是县领导,都应该把校园暴力事件当成一项重大的事情来抓,要曝光,要进行法庭审判,要用法律来判决,即便是未成年人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也要用法律来解决。可是法律方面也有一定的问题,未满12周岁的少年对其他同学施以暴力,只是被批评教育,就算完事了,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他的家长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替他作出赔偿,而不能袖手旁观。理想的条件是这样的,可是现实却并不理想。主管教育的官员们努力捂盖子,要把事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也不会向外张扬,而越是这样,越是客观上纵容了暴力事件中的施暴者。或许在校园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大多都没权、没钱、没有什么家庭背景,只能任人欺负吧。当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却发现法律对于施暴者并不一定有效。有鉴于此,学校领导们为了防止双方家长互相扯皮,防止法律出现了泛化现象,就要在“捂盖子”的同时努力促成双方和解,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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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这样的逻辑,死循环之后似乎就无解了。官员们并不想真的解决校园暴力事件,不想深挖根源,不想解决社会误导的问题,也不想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更不想把校园暴力事件张扬出去,于是他们要尽量捂盖子,要把事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要促成施暴者与受害者双方家长的和解,顶多就是赔钱完事,却客观上造成了暴力的作价出售,成了一种买卖,当然也就无法禁止校园暴力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