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施工事故致一人死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一项行政处罚。据悉,该公司在执行宜都市楚星化工10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净化及无害化项目时,不幸发生了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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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介入,对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详细复核。复核结果显示,该公司存在多项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缺乏预防和监控措施,没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交底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因该公司发生了一般事故,决定暂扣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暂扣期限从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如对本次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