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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编者按: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都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照《条例》的修订内容,围绕六大纪律,选编系列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期将继续选编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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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故事

违规接受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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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上海市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第一起人员就是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某,据通报,2014年至2023年,姚某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姚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者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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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违规吃喝表面看是“吃心不改”、满足口腹之欲,实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众多案例表明,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局面得到扭转,公款吃喝、公然在群众眼皮底下违规吃喝等现象得到有力遏制。

同时也要看到,违规吃喝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要准确把握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新动向新特点,比如一些干部“吃心不改”,变着花样吃吃喝喝;一些干部仍存在特权思想,利用权力优势来获取特殊待遇和优质资源,标榜喝“特供酒”等。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对此,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吃喝的禁区在哪里,小编现从制度和执行层面整理了几个方面注意事项:一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应当拒绝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安排的吃请,是饭局禁区。二是下级有求于上级时对上级的宴请、工作对象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宴请、受监督管理或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对管理监督部门人员的宴请、下级单位为了获取政治、经济上利益对上级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宴请等,无论什么标准,无论是否公款支付,都不能接受。三是公款决不能用于私人宴请和私人吃喝,亲朋好友聚会用公款支付或以各种名义公款报销是绝对的“禁区”。不管花费公款的数量多少,都是违纪行为。四是国内公务接待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提供接待的接待方和参与接待的被接待方都要受到纪律追究。五是背离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讲排场、比阔气,在违规吃喝中饮用高档酒水,收送“特供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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