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休眠账户集中整治、清理工作的告知书,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对个人住房公积金休眠账户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工作。

本次整治、清理工作主要针对超过24个月处于停缴状态,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一直未办理提取、转移等业务的非冻结状态住房公积金休眠账户。

休眠账户符合下列情形的,缴存职工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或由中心集中整治、清理:离、退休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账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已调离本市,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账户;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准确的;账户余额为零,距离现在超过24个月未发生过缴存提取业务的非销户状态的个人账户。

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市民,可以通过网上服务渠道、线下服务渠道和异地转出业务办理。网上服务渠道,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微信小程序、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营业厅等网上服务渠道,可在线零材料办理因离退休,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等条件的销户提取业务。线下服务渠道,中心各机构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变更、提取、账户合并、转移等业务。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异地转出业务办理,符合缴存地转入条件的封存账户,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或通过缴存地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

同时,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内长期停缴职工进行核实,信息不准确的及时予以变更。对符合销户条件的,应积极联系职工,提醒职工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单位未办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依法履行义务,尽快为职工恢复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