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房屋,这两者是咱老百姓最为珍视的私有财产,承载着无尽的辛勤与汗水,寄托着我们的希望与梦想,可谓神圣不可侵犯。绝非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随意践踏、剥夺的。即便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必须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正当程序,并征得广大民众的同意。

国家为了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拆迁行为。然而,在全国各地,我们不难发现一些不规范的拆迁行为正在悄然发生。

例如,一些地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不惜采取断水断电等极端手段,使得被征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还有的地方在夜间偷偷进行拆迁,给被征收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甚至采取先补后拆的方式,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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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规范的拆迁行为,一方面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挑战;另一方面,这些行为也严重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些被征收的百姓,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如今更是饱受欺凌和伤害,其心中的痛苦和无奈可想而知。

面对这些违法拆迁行为,被征收人绝不能坐视不理、任人宰割。他们必须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必须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保护及保障。实践中,以下六种均属于违法拆迁行为,是需要大家时刻警惕的。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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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拆违代拆迁

有些征收部门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可能有采取一些手段,最典型的就是以拆违代拆迁。

在现实中,很多老百姓的房屋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因为相关部门的疏忽,导致没有取得相应的证件,或者在建造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征收部门就根据这个说咱老百姓的房子是违法建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房屋就是违法建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不能因为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就口头上将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这是以拆违代拆迁,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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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现象也屡见不鲜。所谓以租代征,即以租赁土地的方式达到征地的目的。这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村委会以名义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二是基层政府直接租赁集体土地。

“以租代征”的行为,规避了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规避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也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规定,是严重的征收违法行为。

三、拆迁补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属于违法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虽然“公平”这两个字并不绝对,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标准来补偿被拆迁方,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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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经法院允许,强拆房屋

关于未经法院允许而进行的强拆房屋行为,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法律的框架内,征收部门并非拥有随意拆除民众房屋的权力。实际上,合法的强拆行为仅存在于司法强拆的情境下,即必须经由法院批准,方可进行强制拆除。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或者出于其他不当目的,会在未经法院裁定的情况下,擅自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拆除。面对这种强拆行为,大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并提起赔偿。

五、非法逼迁

征收方切断水电,给被征收人日常生活制造障碍,迫使他们搬迁。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

被征收人要知道,“逼迁”是违法的,如果说断水断电等逼迁行为与征收方有关,那被征收人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程序予以征收方法律的反击,同时能够实现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极大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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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求先搬迁再补偿

“先补偿后搬迁”这是一项法律规定,征收方不得违背,那么那种类似“提出高额搬迁奖励工作搬迁,再谈补偿问题”或者“利用断水断电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先搬迁”的行为,其实都是有违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轻信额外高额奖励或其他的巨额赔偿承诺,也不应轻易地妥协于各种形式的逼迁。

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不幸遭遇了此类征地拆迁的违法行为,切记不要慌张,更不要盲目行动。首要之务是立即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您的权益有充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