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北海一则消息引发网络关注。这究竟是咋回事?我们来大致了解下这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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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撤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局的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环境、工信、文旅、商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又走回了原来的执法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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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8日挂牌成立,是北海市政府组成部门,从成立到撤销仅有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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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大搞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时,广西北海却果断取消了北海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北海撤销综合执法局,还权各职能部门,只是综合执法取消而已,城管自然还是那个城管。

现在是各职能部门各管各的,该谁管的事,出了问题,就是谁的责任。这一改革很可能是一个信号,综合行政执法(也就是城管)本就和原有的职能部门重合,交通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有市场监督部门,环境有环保局,城市建设和违建有城建局,文化领域有文体局。弄出来个综合执法局除了增加运营成本以外,还让其他职能部门无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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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举措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希望机构精简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至于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具体实施的情况。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