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34619.88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项目位置:高州市城南片区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G1(公园绿地)。
(2)容积率≤0.1。
(3)建筑密度≤5%。
(4)绿地率≥70%。
(5)建筑限高≤12米。
公示期限:
2024年6月7日至6月16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
6、 联系电话:0668-6688032。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此前相关报道:
征收土地预公告(高州市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府征预告〔2023〕2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高州市潘州街道南湖塘居石一、石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潘州街道南湖塘居委会范围内的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6631公顷(合9.946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学砚湖规划图




2019年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学砚湖湿地公园初步规划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