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一则爆炸性新闻震惊法学界与公众视野——江西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被曝出硕士论文严重抄袭,而这一惊人发现竟源自两位律师的坚持不懈举报。

据媒体报道,6月10日下午,举报江西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论文造假的律师金磊,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来的邮件。邮件称,被举报人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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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咋回事?

今年1月25日,金磊向南京大学举报,刘赛连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律硕士学位。经查,刘赛连的硕士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一文,抄袭率达63.9%。论文第2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率86.7%。论文第3部分7556,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高达94.7%。
  • 举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刘赛连明显不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条件,请贵校对此事予以调查,撤销其硕士学位并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理。”

这封举报信,迅速引发网络轩然大波,而对于当事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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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堆砌,这背后,是对学术尊严的严重践踏,更是对公平正义原则的漠视。这铁一般的事实,让人着实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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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经过数月严谨调查,终于在6月10日这天,南大学术委员会邮件回复确认了刘赛连论文的抄袭事实,明确指出其构成了学术不端。

邮件称:针对举报内容,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有关程序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认定被举报人的学术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建议学校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当事人刘赛连经过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任命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万万没想到,仅仅过去半年时间,就曝出惊天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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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硕士论文弄虚作假的法官,怎么可能主持公道,公正判决案子?如果南京大学最终给出刘赛连硕士论文抄袭的结论,就应当及时撤销其中院副院长职务,调离司法单位。

的确,这起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司法公正与学术诚信的双重挑战。这起事件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学术诚信的老问题。堂堂一个副院长,本该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如今却被贴上了学术不端的标签,这脸打得啪啪响。

一个连自己的学术论文都靠造假,在审判过程中怎能遵守本心,做到公平公正原则,更何况"以法律为准绳以实事为依据"这样神圣的法庭上,如何让人信服不会让公平称因利益而倾斜?

这不禁让人质疑,这到底是急功近利的风气使然,还是个别“学者”心中的那杆秤早就偏了方向?

你对此事如何看呢?说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