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古稀的张大妈,和年轻女儿小秦为了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老太太虽然慈祥,但在利益攸关的时候,却机警果断、智慧过人。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场闹剧般的母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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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出戏从去年2月拉开序幕。张大妈将自己在北京的100平米老房子无偿赠与女儿小秦,但附有条件,小秦必须承诺让母亲有权居住至终老。看似母爱泛滥,但老太太谋定而动,早有筹谋。

"我们签了合同,她也在赠与书上郑重许下了赡养我的承诺,我以为她会言而有信。"张大妈说,没想到转眼间她就食言而肥。才两个月,小秦竟然背着母亲把房子卖了,想趁机把老太太赶出家门。

事情被张大妈发现后,她没有跟女儿争吵,而是冷静沉着地采取行动。第一步,她立即在登记中心对房产进行异议登记,使房子暂时无法过户。紧接着,她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

"我当时就想,不能让她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我有居住权,这是当初的约定。"张大妈说,她之所以赢得官司,全靠提前签订的赠与合同。依据《民法典》,受赠人如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随时撤销。

庭审时,小秦意识到错误,向母亲忏悔道:"我是为了您好,这套房子太小了,我想卖了换个大点的,让全家人住在一起,岂料您会这么生气。"可张大妈早有防范,并没有听信这套说辞。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合同,房产需重新变更登记到张大妈名下。这场母女大战,姜还是老的辣,母亲赢了,成为了居住权保护的典型案例。

"我理解女儿的心理,但她也应该尊重我的意愿。"张大妈说,虽然赢了官司,母女关系却遭重创。不过好在她及时醒悟,不顾一时的面子,采取果断行动稳稳把住了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给老年人传递出一个重要启示:子女如承诺赡养父母并获赠房产,一定要信守承诺,否则很可能被撤销。从另一方面说,老年人如果将房产赠与子女,也要提前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及时办理登记,以免受损上当受骗。法律虽然不能阻止人心的改变,但至少能保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对于这种因房产引发的家庭矛盾和代际冲突,我们应反思社会发展中的种种不公。年轻人买房越来越贵、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对老年亲属的房产往往存在期望和觊觎。可是,老年人又缺乏社会保障,只能依赖子女和住房以维系晚年生活,权益不受侵犯便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

我们需要立足公平正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重视年轻人的住房难题。让房子不再成为阻隔亲情、引发矛盾的导火线,而是温暖的家园,彰显社会文明和亲情温馨。尊敬的读者,您有什么看法呢?(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