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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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赵大爷膝下共有两个子女,均在外地务工,现赵大爷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亦无经济来源,但其子女以工作忙为由,对赵大爷的关心和照顾少之又少,节假日也不回乡探亲,让赵大爷倍感心寒,故想通过诉讼程序让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材料后,及时联系了赵大爷的两个子女,他们均表示会按时到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其子女认为赵大爷年轻时与母亲离了婚,未尽到父亲应尽的义务,故不愿承担赡养费。考虑到此案涉及亲情,承办法官悉心安抚疏导老人情绪,耐心倾听赵大爷子女的“心声”,抽丝剥茧分析双方矛盾症结,从孝亲敬老、修复亲情、家庭和谐等方面入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两个子女均表示会按时给付赵大爷赡养费,共同承担好让老人安度晚年的义务,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作为子女,不仅要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也应在父母年老的时候孝顺赡养父母,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赡养老人不仅包括“物质赡养”,还包括“精神赡养”,在履行赡养义务时,除了提供物质生活保障外,还应当常回家看看。(马会霞)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