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湖南楚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提供虚假材料,被撤销了相应资质,并处以警告、3万元罚款,同时在未来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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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湖南楚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意图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然而,在资质申请过程中,该公司提交的技术负责人廖春华的个人业绩被证实为虚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核实,廖春华所列的两项个人业绩——德尚欣园5#楼建设工程项目和电气2#厂房工程项目均不属实。该厅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告知函以及调查笔录等,均证实了该公司的违规行为。

在依法向湖南楚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因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