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党纪学习教育

编者按: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都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照《条例》的修订内容,围绕六大纪律,选编系列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期将继续选编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5

典型案例故事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邹某接受下级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加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邹某多次接受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承担;调研期间违规参加某国有企业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企业公款支付;另有其他违纪情形。邹世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编者点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点评】:

以上案例再次警醒党员干部,吃吃喝喝、收送礼品礼金绝非“小事小节”,必须严守纪法红线。把吃点喝点拿点当作小事小节,本身在思想认识上就是错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违规吃喝,究其根源,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祟。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是人之常情,“无酒不成席”;还有的认为,“吃一点喝一点”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政治上没事”就行;也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拘小节,认为中国是人情社会,逢年过节收受礼品属于人情往来。殊不知,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之间,可能就模糊了亲清政商关系的界限,打开了腐化堕落之门。在伸手送礼、收卡的那一瞬间,丢掉的是原则,交换的是利益。一杯酒、一顿饭、一件小礼品,看似无关大节,实则背后隐藏着谋事、谋利、谋权的影子,关系着党的作风和形象,绝非小事小节。思想的堕落往往都是从“小问题”开始的,拒腐防线一旦撕开“口子”,就难以再愈合。

当前,全党上下正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越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坚决纠治“四风”,真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