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邢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工作,得益于贵院执行局领导、同志们的大力协助,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5万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为此特向贵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6月4日,商河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兄弟法院对商河法院执行局的协助表达了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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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徐某某户籍所在地属商河法院辖区范围,徐某某长期规避执行,案件推进困难。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称徐某某回到了商河老家。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商河后,徐某某态度蛮横,抗拒执行,张店区人民法院请求商河法院予以协助执行。商河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汇报。执行局局长纪鹏飞立刻安排部署,与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共同研判案情,并提供谈话室供双方当事人和解,同时积极协助准备拘留措施所需要的材料,为送拘提供警力支持。在商河法院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徐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积极筹款,当场向申请执行人转账5万元,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是商河法院与兄弟法院交流协作的又一生动展现。下一步,商河法院将充分发挥大局意识,不断深化异地执行协作和执行联动机制,打破执行区域壁垒,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