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有些失误,是允许的,因为人体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有些失误,是难以原谅的。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
作者:叶正松
一位患者因胸痛,挂了江苏南京一家医院急诊。医生一番查体检查后,拟“胸痛待查”收住心内科。
住院后,患者症状越来越重,胸口越来越痛。于是,内科医生请外科急会诊。外科医生会诊后,建议其做血管成像检查。
不料,就在患者从床上坐起,准备去检查瞬间,突发猝死。
患者死后,家属发现,原本是“胸痛待查”收住,可是会诊单却写成“腹痛待查”。家属认为,医生太不负责,于是一纸诉状,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38万。
医院当然不服,觉得太冤,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作出医疗损害鉴定却认为,医生初步诊断为“胸痛待查”,而会诊单却错误地写为“腹痛待查”,导致随后的相关诊疗措施主要围绕“腹痛待查”进行。虽然一字之差,但足以说明,医方对诊疗方向,认识不清,对病情重视,严重不足,未及时采取合理的诊疗措施,存在医疗过错,延误了病情,建议医疗损害参与度40%。
法院依此,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1万余元。
都说一字值千金,这一字,何止千金?
医生的字,平时不值钱。但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每一个错误的字,都不可估量。
从医生当时让患者行血管造影检查来看,医生应该是考虑到患者主动脉夹层的可能性了。
也就是说,很大可能,患者死于疾病本身的凶险,但最终医生因为自己的“一字之误”,而付出了三十多万的代价。
说实话,笔者觉得,医生虽然写错,但治疗并没有什么大错,是社会大众对医疗行业按神仙标准去要求了。医疗,是个容错率极低的行业。所以才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说。
有些失误,是允许的,因为人体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但有些失误,是难以原谅的。
所以,临床中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要放过,有可能某个被自己忽略的小问题,就会酿成人命关天的很大麻烦。
医生是背着病人过河的人,就算是不幸坠河了,还会有很多人在等着渡河。医疗是社会刚需,医生是这个世界上非常重要的职业,救死扶伤悬壶之术需要努力学很多年、需要被培养很多年,才能走上这个岗位,然而医生也是高危职业,毁了自己职业前途,有时候,只需要一字之误,就够了。
所以,医生的责任心比技术更重要。希望同仁们以此为鉴,对自己的职业和他人的生命,多一些敬畏之心。
其实,法律惩罚的从来不是不可避免的失误,而是责任意识的淡薄。
也许,不少同仁,觉得这个判决冤枉。怎么说呢?我个人认为,冤枉,也不冤枉。
因为,每一次错误的背后,其实都有一千次的诱因。
这诱因,有医生本人,但更多的,必须指出的是医院管理问题。
有些医院,有些科室医患比例严重失衡。
国外医院,一天只看几个病人,医疗质量当然就相对高一些。
中国医生,一天要看几十个病人,而且喜欢扎堆,出事,毫无疑问是必然的。
还记得宁波第一医院皮肤科医生,一上午看75个病人,被患者投诉太不负责的事情吗?
大家仔细想想,一上午几个小时,居然看75个病人,这种超乎常人的工作量,能不出错才是怪事。
很多医院的医生超负荷极限运转,如果没事,功劳是院领导的,一旦有事出事,那就是个人背锅。
这种超负荷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客观规律,无异于“疲劳驾驶”。
这种状况,如果不做出改变,此类“一字之差”的事情,还一定会发生,只不过是多少和时间的问题。
责编|阿泰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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