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4日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玉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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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林(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骆玉林,男,1958年8月出生,汉族,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骆玉林长期在青海省任职,曾任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2015年11月,骆玉林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公开报道显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是副部级,一般每名监事会主席负责对数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实施监督。此后几年中,骆玉林作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第三巡视组组长,曾先后巡视多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并反馈巡视情况。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审计署。骆玉林的职务也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

2023年5月17日,骆玉林被查,同年11月16日被开除党籍,12月19日被逮捕。

骆玉林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