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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编者按: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都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照《条例》的修订内容,围绕六大纪律,选编系列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期将继续选编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和广大党员干部一起通过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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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故事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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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王某系张某大学同学。2015年6月,王某到某会员制会所宴请张某,其间二人进行了壁球等运动,共消费2万元人民币。之后,王某送给张某该会所价值2万元的会员卡。2016年初,该市纪委对张某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编者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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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党员干部腐化变质、违法犯罪,多是从小的生活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始的。张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与自己职务行为存在公务关系公司的同学所送价值2万元的会所会员卡,其行为构成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消费卡违纪行为。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与自己职务行为存在公务关系公司的同学王某宴请,进行壁球等运动,消费2万元人民币,构成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纪行为。新《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类消费卡(劵),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之所以下大力气狠抓私人会所歪风,关键就在于私人会所容易滋生各类腐败问题,比如公款吃喝、权钱交易等。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禁违规持有消费卡和出入私人会所行为。党员干部要防止在生活消费问题上违反廉洁纪律,应当谨记,在生活中的各项消费行为必须与自己的收入、身份相适应,各种高档消费卡不仅不能使用,取得和持有也构成违纪,也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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