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议,从100个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中择优选取6个县(市、区)进行典型经验发言,我市作为其中之一,在会上介绍了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经验做法。

生育政策是人口政策中最基础的政策,是维护人口均衡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基层网络队伍,提升妇幼服务能力,成功打造全国生育友好型社会“城市样板”。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授予我市卫生健康局“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我市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和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发《滕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在生育支持政策方面的综合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日常监控、平时督导、年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将督查结果通报到各级党委、政府,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稳定财政投入,将专项工作经费、政策兑现资金、工资报酬等全部纳入市财政统筹保障范围,优先予以保证。

为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我市加强市、镇、村三级人口与家庭发展网络队伍建设,镇街设卫生健康服务岗,选配业务素质精、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人口工作。将专干工资、绩效报酬纳入市财政统筹保障范围,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强化人员培训,采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打造融合化、新型化队伍,基层网络队伍得到全面巩固加强。组织网上办理生育登记试点,落实生育登记“全程网办”“婚育联办”,生育登记覆盖率逐年提升。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场所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确保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严肃性,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落实医保减免和养老保险补贴。全方位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实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绿色就医通道、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一次性扶助金全覆盖,开展特殊家庭慈善医疗救助。

我市强化服务管理体系,大力发展托育服务,落实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税费优惠政策,筹备建设县级婴幼儿综合服务中心。将保育师、育婴员等列入急需紧缺职业纳入培训,并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作用,成立保育专家指导组,开展涵盖生长发育、营养、早期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严格落实国家育儿假、医保、个税、教育等生育支持政策配套措施,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监督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给予特殊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一校多区、结对联盟”模式,组织学科中心团队开展送教助研活动,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在市婚姻登记大厅设立一站式婚育中心,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开设计划生育门诊,进行“流产前劝阻”引导服务。创新开展“孕期小管家”“孕妇学校”“妈妈课堂”等服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双中心”,畅通孕产妇及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设立产前管控中心,规范化设置集待产、分娩、产后恢复及休养四位一体的家庭化产房。全面推行出生医学证明、医保参保、户口登记“出生一件事”联办,鼓励支持医疗级月子中心建设,提供产后康复、中医调理等母婴专业特护服务;大力开展科学育儿指导,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为构建生育友好型家庭赋能增效。(刘林昊赵连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