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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乡村的部署要求,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6月3日,全市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在沭阳召开。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昊出席会议。

会议对枫桥经验内涵、新时期人民法庭定位、如何理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内涵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

枫桥经验内涵

1963年,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出“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基层治理经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新时期人民法庭定位

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重要的基层治理单位,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之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理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内涵

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将“枫桥经验”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公平公正执法办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要实现三个转变:1.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变;2.职能作用,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3.工作模式,由单纯依靠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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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的领导,是创建的核心。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的“根”和“魂”,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总体格局,在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重大项目方面主动作为;健全司法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多元化解治理机制,对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群众路线,是创建的本质。要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作为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民生利益无小事,走到群众中去,认真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让人民感受到司法温度。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融入多元解纷格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形成分层过滤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人民法庭要履行指导调解纠纷法定职责,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协调、沟通,做实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实现多元共治,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基层基础,是创建的关键。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在乡村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属性上具备“司法性”也兼具“治理性”。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要公平公正执法办案,努力提质增效,坚持四种理念,树立“一降三无”目标,即民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无上诉、无信访、无执行。要通过司法裁判推动社会治理,对家事邻里、民间借贷、买卖纠纷等案件,经常性开展巡回审判,以田间法庭、院落法庭、村口法庭等形式就地开庭、当庭宣判、庭后宣讲;要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案例普法,把法治故事讲好。

改革创新,是创建的动能。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要优化服务效能,在纠纷化解方式、诉讼辅导、裁判指引、便捷解纷、带案下访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基层法院要把审判力量下沉、工作中心下移,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增加审判辅助力量,邀请乡镇选派人员到法庭跟班学习,持续培养法庭人才,优化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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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昊指出,全市人民法庭立足实际,担当作为、争先创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善治宿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吴昊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结合实际,全力支持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力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增加竞争优势。

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要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效能优势。要深度融入大局,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动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共治、分层递进格局。要突出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在综合治理中彰显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为民宗旨贯穿始终。要力促实质解纷,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做好融合文章,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结合实际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经验做法,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金字招牌。要延伸服务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诉源、执源治理,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要坚持齐抓共管,把协同共治理念贯穿始终。要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构建政法系统“联享信息、业务交流、联调联治、应急处置”的合作机制,建立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联动解纷机制。要充分凝聚工作合力。完善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深挖各类调解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热心群众的智慧能量。要持续推动力量下沉,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律指导,引导、指导乡村组织严格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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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辉主持会议,并解读《全市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综合评价办法》《全市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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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六家重点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人民法庭围绕自身争创阶段性成果进行交流发言。宿迁中院民一庭庭长吴振环对重点争创法庭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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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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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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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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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展馆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沭阳法院庙头法庭诉前调解室、审判法庭、服务大厅、枫桥经验微展馆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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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各县(区)党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各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文、图:新闻处、沭阳法院

校编:耿亚中、柯苏航

审核:吴振环、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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