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墨史纪

编辑 | 清墨史纪

<<——【·前言·】——>>

“他打你是他不对,你还手就是你的错。”互殴和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

近日,一名女生在坐高铁时,遇到了十分糟心的事。在她身后坐的一家人里,有两个非常讨厌的熊孩子。

在高铁行驶途中,熊孩子不断抬脚狠踹女生的座背。只想安稳睡会儿的女生烦不胜烦,于是便回身小声提醒了一下熊孩子的家长,希望对方能管管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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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长比孩子更熊,上来就给了女孩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事搁谁都受不了,于是女孩便和那个熊家长打起来了。

高铁到站后,相关部门将女孩和那熊家长带走,随后给整件事情定了性,互殴!事情传到网上之后,引发了网民的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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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孩子引发的纠纷

有句话说的非常好,“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下,人们的空闲时间已经越来越少,很多人都会选择在上下班通勤的时候补充下睡眠。

5月2夜里,王小姐(化名)在乘坐高铁前往成都时感到十分疲惫,想要小憩片刻。但是她身后却有两个一直在大吵大闹的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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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熊孩子不断伸腿踢向前方的座位,并且又叫又笑,不仅让王小姐没法休息,也使得周围的乘客非常反感。

任由熊孩子放肆了一会儿后,忍无可忍的王小姐从座位上站起身,压抑着怒火劝孩子家长管管熊孩子。但孩子妈妈却使出了熊家长惯用的无赖招数,直接倒打一耙埋怨起了王小姐:孩子还小,不至于因为这点“小事”说孩子

听了对方的话,王小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便和孩子的母亲理论了起来。两人也因此成了车厢内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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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们争论不休时,孩子妈妈自知自己理亏,恼羞成怒之下丑态百出,竟直接上手打了王小姐一巴掌。

冷不丁挨了这么一下,王小姐也忍不住还了孩子妈妈一巴掌。两人就这么打了起来,期间,熊孩子的妈妈还想用水杯当武器。熊孩子的其他长辈也冲上来,跟着殴打王小姐。

一位仗义的东北大哥看不下去了,于是站了出来。“人家就一个人......你看看你们几个人。三个人对付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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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顿时赢得了其他乘客的掌声和喝彩。熊孩子的家长们也停止了斗殴。

高铁到站后,王小姐和熊孩子的家长被相关部门带走了,录完口供之后,警方为整件事情做了最终的定性,互殴!

王小姐被罚款200块,而主动打人的一方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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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打人的熊家长,又哭着要求和解。原因也很简单,行政处罚也是会留下案底和污点的,很可以毁掉熊孩子的未来。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对于熊家长的请求,王小姐断然拒绝,她不希望和解,也不要对方一分钱的赔偿,唯一想要的就是让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对此王小姐的决定,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那些不仅放任熊孩子胡作非为,自己还蛮不讲理的熊家长,早该受到惩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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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鲁迅说的那样:“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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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边界

王小姐的事情火上热搜之后,有大量的网友开始质疑警方的判决,认为王小姐的行为属于防卫,不该算作互殴。还有人认为警方的做法属于和稀泥。

这说明我国的法制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搞清楚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比如轰动一时的典型案例,昆山龙哥反杀案。昆山龙哥手持开刃的长刀当街追砍他人,结果失手将刀掉到了地上,被害者夺过刀之后将龙哥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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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普通人,遇到持有凶器的歹徒自然是万分恐惧的,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跑或防卫。因此被害人夺过刀反杀龙哥是出于防卫心理,毕竟平时带着刀的人,谁也没法保证他不会再掏出喷子之类的凶器。

所以尽管龙哥都被受害人捅死了,该案还是属于正当防卫,受害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但互殴时,被打的人是出于报复心理,而不是防卫心理。比如甲说:“你瞅啥?”已说:“瞅你咋滴。”甲给了已一记大耳刮子,乙立刻还手,两人打成一片。这就属于典型的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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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中提到的王小姐的案例,很明显便是互殴

试想一下,当王小姐被打了一耳光时,心中想的是防卫还是报复?答案显而易见,王小姐必定是出于报复心理才还手的。既然是出于报复,便不算正当防卫,那么警方将之判定为互殴,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至于很多人嚷嚷的,王小姐还手属于是正方防卫,这一看法实在太过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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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先是吵架,然后一方动手,另一方还手,双方打成一团,彼此都没有威胁到对方的生命。将多余的元素剔除,单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事情其实非常清晰明了。这就是互殴。

一腔热血和单纯的正义感并不能使社会变得更好。任何个个案的判决,都不能仅凭朴素的正义感,而要考虑法理,事理和情理之间的平衡。

假如遂了一些网友的愿,将此案定性为正当防卫,那么该案便脱离了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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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下,如果有人打你,你就可以随意反击,并且不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整个社会的治安状况必定一落千丈。

人与人是不同的,这个是世界上不乏通情达理的人,但也有不少蛮不讲理的人。有些打架事件,并不是像王小姐的遭遇一样,可以清晰地让人想要站队支持。

多数的打架事件其实是这样的,两个混混在网吧里互相瞪视了一眼。“你瞅啥?”“瞅你咋滴?”然后双方打了起来。警察到现场后一般都会判定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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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打架双方进了派出所后,也都会觉得自己是受委屈的一方,会觉得自己有理,更重要的是,都会指责是对方先动的手。双方都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

这就造成了一个死循环,假如打架时的两人都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那么就会想当然地认为法律必定站在自己这边,随便打,冲突就必然会升级,简单的肢体冲突很可能上升后械斗,甚至闹出人命。

甚至真的出人命后,愣头青可能还会觉得自己属于正当防卫。正是因为这点,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定一直十分谨慎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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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被打后扇回去的那一巴掌确实大快人心,打的好。但如果因此就将王小姐判为正当防卫了,那么就会开一个极坏的头。

试想一下,假如法律认为被打后可以还手,并且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先动手的那一方才是罪魁祸首。

你的仇人哪天想收拾你,但是这个家伙不是一上去就打你,而是故意激怒你。比如装作没看见狠狠踩你一脚,把痰吐你身上,亲切地问候两句你的家人......你被惹毛了,上去就是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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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的仇人得理了,他可以打着“正当防卫”的旗号,“合情合理”地把你打个半死

警方赶到现场后,反而会认为主责在你。毕竟你先动的手。

而现如今饱受网友诟病的法律,还手即互殴,有效地遏制了这种情况。因为就算你的仇人使尽了下作的手段,逼你先出手。进了局子之后,他也得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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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你的仇人骑自行车走在路上,“砰”的把你撞倒了。他是不是故意的你不知道,但总之你气极了,冲上去把他一顿暴揍。

你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越打越开心。你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警察会这么想吗?法律无论如何都不会支持私刑。警察会觉得你这连防卫都算不上,你打仇人就是为了图个心里“爽”,为了解气。

男子汉大丈夫,不争馒头争口气,被人撞了就要加倍奉还,狼若回头,不是报恩就是报仇.....这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但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是纯为泄愤的时候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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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法律不主张被打后立刻还手,对“正当防卫”的判定也极为审慎,就是担心有朝一日,正当防卫会变味。别有用心者可能打着“正当防卫”的幌子行非法侵害之实

三、管好家里的熊孩子。

王小姐遇到这种糟心事,直接原因还是熊家长没有管教好熊孩子。以“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来为熊孩子不干人事的行为打掩护。

殊不知一味地溺爱,反而可能将孩子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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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个叫毛毛(化名)的小男孩独自乘坐公交车,期间也是不断大吵大闹,影响了周围的乘客。

一位刚刚失业,心情极为低落的男子劝告小男孩,希望他安静一点,谁知熊孩子不仅没有听从劝告,反而连踢男子好几脚。

熊孩子这下可算踢到钢板上了。男子起身一记利落的过肩摔将熊孩子砸到了地上,随后又朝熊孩子头上狠狠跺了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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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最后进了医院,男子则被拘留15天。

对此,有网友表示:“他还是个孩子,请一定不要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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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的社会上人人喊打,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教育的缺失。似乎再过分的行径,都能用“他还是个孩子”云淡风轻地化解。

2021年,东莞一个熊孩子在电影院中胡作非为,对着银幕拳打脚踢,而家长对此却听之任之。

得寸进尺的熊孩子一脚踢坏了影厅中最大的银幕,造成直接损失18万!随后熊孩子和熊家长立刻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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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立刻报警寻人,最终警方找到了熊孩子的家里,“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终于无法再为熊孩子犯下的错误兜底了,最终熊孩子的父母承担了全部的损失。

慈母多败儿!在家里不好好教育孩子,出了社会,只有让孩子经受惨烈的毒打。

作者观点:

被打后还手属于斗殴,这样的论断虽然有些武断,但却是当先的社会环境中,相对更好的一种选择。诚然,朴素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让人们觉得王小姐不该受到任何处罚,但社会不能仅仅依靠民众朴素的道德感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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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中国古代,很多文人学究都会认为“道德好,百病消”,满口仁义道德。道德固然重要,但是真正让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是法制!法律,需要超越民众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