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隔壁邻居阿姨年初被查出来是鼻癌晚期,家住农村的邻居在得知患了这种重病后,全家人都为之焦虑。他们家庭条件不好,有一儿一女,五年前她女儿(我们叫她二妹)出嫁时给了12万的彩礼,他女儿的老公是个包工头是做葡萄生意的。他儿子儿媳妇都在工厂打工,生活过得很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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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阿姨患病后,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全靠女方家里出。听村里人说二妹的老公有些不愿意,为治疗岳母的鼻癌费用他们夫妻俩吵过很多次架,但每次吵架二妹都能说服老公。

近半年以来,二妹为了照顾妈妈几乎没有回过老公家,在医院照顾患病的妈妈,有时候她哥哥的孩子放假了还得陪孩子。

二妹照顾母亲,虽然忽略的老公以及自己孩子,但看着妈妈的病有了好转,她感到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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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隔壁邻居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百善孝为先,父母把我们养大,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赡养父母。虽然隔壁邻居阿姨患的鼻癌,但作为女儿对她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就值得我们敬畏。

照顾患病的岳母是责任、是义务,她能用身心地照顾患重病的妈妈,可想她是一个孝女,有这样的老婆应该感到欣慰和荣幸。

生命高于一切,父母生病作为儿女,不管是穷还是富,都应该用尽办法挽救他们的生命。而我们在出生时,妈妈是生命换来我们的生命,而父母在患重病时,我们就应该由钱出钱,由力出力,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去为他们治疗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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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嫁出去的女照顾癌症中晚期的岳母合不合理,当然是合理的。因为她有一颗可贵的孝敬之心。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是老公家的妹妹或姐姐出嫁后,父母生病了她们不闻不问,你会怎么想?如果她们都像我隔壁邻居阿姨的女儿一样的出钱为老人治病,你还会问合不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