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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数据共享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巩固两部门合作,拓展双方数据资源优势,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以部门协同共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分别成立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分步有序推进双方数据共享。

医保、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参保人、纳税人需求,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在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审核、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领域的合作,深化构建协同共治格局,不断提升参保人、纳税人获得感。

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还将推动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两部门数据共享应用、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新动能。

(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江苏医械圈评论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新闻不长,意义重大,除了对参保人、纳税人的相关需求密切关。

对从事医用耗材销售的经销商公司产生将重大影响,推进数据共享、深化协同共治。有些经销商在院销售发票和从厂家或上游供应商的进货发票之间名称、规格、型号等有出入或是不能一一对应,以前可能不是什么大事,以后可能就麻烦了,一旦数据共享,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有没有套记账、套保?以前各部门数据独立,现在可能都会进行大数据共享、分析,最终将成为稽查、飞检线索,所以从现在开始经销商公司的进销存发票一定要规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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