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岳阳君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刑事拘留一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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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君山公安接到君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通知,某公司法人王某某有拖欠劳动者报酬的犯罪行为。

经查,君山区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以微信、现场送达的方式通知王某某在指定时间、地点配合解决拖欠员工的工资问题,王某某无不可抗力因素,“以逃逸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办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区,经讯问,王某某对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岳阳君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