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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省政府批复同意《自贡市自流井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贡市贡井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贡市大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贡市沿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富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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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根据批复,《规划》要着力——

将自贡市自流井区建成区域交通枢纽、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旅游区。

将自贡市贡井区建成无人机及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智慧健康产业聚集区。

将自贡市大安区建成以“盐、龙、灯和红色文化”为特色的知名旅游目的地、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区。

将自贡市沿滩区建成先进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产业聚集区。

将荣县建成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

将富顺县建成自贡市域副中心、县域经济发展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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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自流井区 图据视觉中国

同时,将从四个方面具体落实——

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方面,到2035年

自贡市自流井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4.97平方千米以内。

自贡市贡井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1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4.51平方千米以内。

自贡市大安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8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26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4.21平方千米以内。

自贡市沿滩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6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7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4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3.47平方千米以内。

荣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6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81平方千米以内。

富顺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1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9.9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1.49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

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方面——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

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批复要求,自贡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各县(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来源: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