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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展开了严厉打击,依法对天津和平津萃医院、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理。以下是相关处理情况的详细公示:

一、天津和平津萃医院因存在重复收费和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医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予以严惩。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项的规定,市医保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66号),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所得的医疗保险金,并处以罚款58089.63元。

二、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冒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名义申报医疗费用、串换诊疗项目以及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诊疗项目等违法行为,同样受到了市医保局的严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医保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58号),要求该中心退回违规所得的医疗保险金,并处以罚款64482.36元。

三、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因存在超标准收费和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市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65号),责令该医院退回违规所得的医疗保险金,并处以罚款33934.35元。

此次天津市医保局的严厉打击行动,彰显了政府部门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坚决态度。通过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旨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和医保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