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5月3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继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继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曾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期在广东任职
卸任五年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陈继兴,1954年8月生,广东增城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此后一直在广东工作。
1977年至2002年,除在河源市短暂挂任副市长之外,陈继兴一直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历任预算处副处长、处长、副厅长等职,于1998年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2年至2011年,陈继兴在江门市工作,担任江门市委书记、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其间,他于2002年2月至2003年5月在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在职学习。
2011年11月,陈继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18年1月卸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7月9日消息,陈继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此时陈继兴卸任已五年。
长期政商勾连
大搞利益交换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月6日消息,陈继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陈继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陈继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继兴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