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宜都市一15岁男生邹某某在宿舍被多名同班同学群殴,群殴者们竟把自己的暴行录视频上传网络炫耀。

警方通报殴打邹某某的男生们(已满14周岁)全部被警方传唤调查,将对这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打击处理。

不知最终通报会在什么时候发,只有最终通报才具有威慑力。

11分钟的殴打视频让我浑身颤栗、心脏紧皱,痛心!痛恨!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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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看完殴打视频,再看警方初步通报,我想从3个方面做一下对比,并追问为什么这些恶少会毫无人性、藐视法律?

群殴发生在宜都市职教中心一男生宿舍,15岁的男生邹某某因为琐事与同班同学曹某某发生口角,曹某某和叫来的至少3名同学对邹某某进行围殴。

一、视频里残忍殴打对比通报中的“殴打”一词。

赤裸上身的邹某某被穿浅色短裤的一男生用腰带狠力抽打,邹某某上身赤裸应该是被逼脱掉上衣,用腰带抽打的男生光膀子是为了发力后散热。

邹某某被一边抽打一边命令转身、弯腰,可群殴的男生们觉得皮带无法压倒邹某某,就把他摔倒在地,有的脚踏踢打头部、上身,有的继续用皮带抽,还用行李箱砸。

视频的群殴者丧心病狂,完全成了兽;可通报中只有“殴打”这一个词,这个“殴打”把所有的兽行都抽象化了。

也许通报为了避免不适,但也消解了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猖狂,可能类似这样的通报放纵了兽行未成年违法犯罪。

因为恶少们也查看一些通报,认为通报在“保护他们”,所以敢丧失人性、藐视法律。

二、视频里被打出的伤痕和通报中的伤情陈述对比。

视频中邹某某被几个恶少轮番围殴,只有痛苦求饶、蜷缩,颈部、背部、臀部被打得血红血红,就像影视剧中被酷吏折磨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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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中说:邹某某颈部、背部、臀部及左上臂等体表见皮肤青紫,体表其它部位未发现明显损伤。

伤情通报虽科学严谨,可是如此通报缩小了受害人遭受的痛苦,也勾不起恶少们的怜悯,他们会冷血地以为受害人是没知觉的木桩。

三、视频里冷酷的恶少和通报中不足18岁未成年人对比。

视频中群殴邹某某的恶少们展示出的完全是野兽的样子、刽子手的姿态。

他们在伤害他人中获取满足,以给他人制造痛苦、恐惧为乐,他们根本不是未成年人。

通报中说:曹某某等均为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两人未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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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是在用数字说话,可像这样的恶少看了类似通报会觉得自己未成年不懂事,没有错,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所以有恃无恐、藐视法律。

家庭、学校等很多原因导致宜都市这几个群殴同学的恶少如此无人性,很多类似的警方初步通报可能也给了他们某种暗示:未成年人不管如何残忍不仁、违法犯罪,法律也追究不了责任、奈何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