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扬中交警在行动

一直以来,非标电动车引发的:刹车失灵、车辆自燃等各类安全问题突出,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悬挂过渡期号牌(蓝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时间2019年4月15日-2024年4月14日,五年过渡期期满。

近期,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组织民警赴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开展检查,要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实行电动自行车分区销售,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业务培训;禁止发放备案号牌,严禁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14家,没收电动自行车备案号牌149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电动车的灵活、便捷

已成为市民出行代步的

重要交通工具

那么

什么类型的电动车

符合新国标电动车标准?

一起来看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千万不要等到

因无证驾驶机动车

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罚款、扣分

甚至是行政拘留处罚

才开始去了解分辨

扬中交管部门温馨提示:千万不要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购车时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

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无论是电动摩托车

还是电动自行车

都要合法上牌

戴盔骑行!

来源:扬中交警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