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首次提及了“数据资产”这一概念。财政部2023年8月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将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以“数据资产”科目单独列示,并于今年1月实施生效。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已形成广泛共识。

苏商银行作为江苏省首家数字银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早谋划、早布局,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梳理和检测,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工作。2024年起,苏商银行已完成将部分数据资产化,并纳入资产负债报表核算,率先实现“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成为商业银行首批数据资产入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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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商银行是数据密集型的数字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数据沉淀。基于“研发立行”的特点,苏商银行自主研发了“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采集、脱敏、清洗、标注、分析、可视化与管理,精细化地记录数据资产生产研发、使用与管理的全流程。同时,在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苏商银行严格规范完成数据资源核算盘点、数据治理、数据平台设计、财务评估、法律合规评估等环节工作,确保数字资产的安全与合规利用。

此次数据资产入表,有助于发挥苏商银行数据禀赋的乘数效应,不仅是对“科技使金融更简单”使命的贯彻,更是将现有数据资源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成功探索。下一步,苏商银行将进一步探索数据资产研发及入表标准化、可复制化、可推广化的模式,充分将数据要素融合普惠金融场景,深入推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数字银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