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上一起来,就有一条新闻映入眼帘,沈阳一官员开应急车辆撞死人,而且是超速、逆行,无牌,而且当事人还在正常上班,当记者联系到相关部门的时候,工作人员回复:该调查调查,不工作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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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句话,真的是让人吃惊,都把人撞死了,还这么有底气的说出这样的话?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心呢?

5月27日,据济南时报报道,沈阳应急管理局王某驾驶一辆国产的应急指挥车逆行在道路上,当时是下午5点多,一位老人准备去地里忙碌,骑着三轮车正走在路上,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逆向而来的应急指挥车把他撞到在地,飞出了好几米远,再也去不田地,再也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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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应急救援车是是一辆中巴,车身上安装了警灯,应急救援标识,事故发生的时候,车辆的保险杠和右侧灯都被撞坏了,当家属赶到的时候,车上已经没有人,而且行车记录仪已经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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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这辆车是逆行车辆,而且无牌照,车上没人,是否就是肇事司机已经逃走,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算,情况还是比较严重。

官员知法犯法,逆行,无牌撞死人,这是近年来从没有发过的事,为何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当地人也说一件事,就是当时本地发生了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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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应急指挥车是赶往现场,那也不能成为逆行,撞死人,逃离的原因,毕竟,人命关天。

据老人的女儿说,老人已经做了尸检,没有喝酒,毒驾的问题,为何做了这样的检查,看来警方想的比较全面,大家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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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了20多天,交警部门迟迟不给事故认定书,家属也是非常不满,竟记者调查,肇事司机是应急管理局处长,另外肇事车辆也被开到了本溪市明山区的事故车辆停车场,远离了事故现场,而且还做了巧妙地处理,给这辆车盖上了苫布进行隐藏,为何会有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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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百姓呢?还能有这样的行为吗?

对此,网友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

有知情人说:王某不是第一次查出问题,在前几年就被警告处分,原因是想烟花爆竹企业索要节日礼品等。这样的人,品德素质不好,应该清除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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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了解法律的网友说:特种车辆可以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给予的特权行驶。 比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任务途中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但法律也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规定的道路 优先通行权。但这事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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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不满说:应急处长,一点安全意识没有,逆行,驾驶证不符,怎么这样的人都能当处长,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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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说:一没悬挂车牌,二逆行,就凭这两项就可以定全责了,还调查什么?如果换成私家车,早就得说全责了,直接去法院连同交警队一起起诉。

有的网友说:特权车辆,应急事件可以超越交通管制约定。警报警示通行! 逝者家属可以请求国家赔偿,肇事驾驶者并非有意违规,执行公务并非个人行为。 标题所示处置山火,之所以逆行必然当时交通阻塞,山火大家都知道如果处置不当必然造成巨大人员财产损失。

有的网友说:这操作可以啊,排除被撞车司机酒驾、毒驾,对方呢?先找他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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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点赞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