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活在线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
严格遵守的原则
偏偏有些人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揭阳交警今天曝光一批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真实案例
01
5月6日21时47分左右,普宁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一群众报警称:其在普宁市池尾街道贵政山碰到到一男子疑似酒后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并且下车要打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原来,该车驾驶人员纪某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普宁市池尾街道贵政山村新乡厝前四街路段时,与群众发生纠纷,直至交警到场处置,发现纪某有饮酒后驾车嫌疑,经鉴定,纪某处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状态。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目前,纪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2
2月24日20时29分左右,普宁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一群众报称“其驾驶电动车在普宁下架山镇普宁大道与另一电动车发生碰撞,其朋友受伤,已叫120”,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2月24日20时20分左右,张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搭载其朋友),途经普宁市普宁大道下架山镇某路段时,与饶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饶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处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状态,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3
3月13日7时52分,普宁马先生报警称:其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普宁市燎原街道环城北路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人稍微受伤。接报后,普宁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3月13日7时48分,李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途经普宁市燎原街道环城北路时,与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生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处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状态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开车喝酒,危险重重
蜀黍再次和大家强调一下酒驾的危害
酒驾的危害.
1.影响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2.影响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加剧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通法规
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心存侥幸
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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