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提醒告诫书

近日,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旨在彻底斩断丽江市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条,坚决打赢我市“十年禁渔”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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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提醒告诫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金沙江丽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彻底斩断丽江市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条,坚决打赢我市“十年禁渔”攻坚战,请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销售者必须做到:

一、认真履行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的不加工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内容。

二、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水产品。

三、守法诚信经营,不以“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湖(河)鲜”等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欺诈消费者。

四、不在门头、招牌、广告、菜单上使用“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湖(河)鲜”等字样。

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现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