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考、高中招生的多项政策。2024年中考时间、总分值不变。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2023年提前向社会公布多项政策调整也会在今年正式实施。
中考总分值750分
6月14日开考
中考依据省统一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考试时间仍定于6月14日至16日,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于6月17日下午进行。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安排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中考总分和各科目分值没有变化,总分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各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市区外语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普通高中总分同分值录取的依据。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其中分数部分以整数形式呈现。
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省示范高中
只招收2024届初中毕业生
依据《合肥市市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4届、2023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4届初中毕业生。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合肥三十五中承办的内地西藏班、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区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2024年开始,取消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取消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取消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取消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加分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
平行志愿数增加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专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部分省示范高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国防教育班招生。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为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项填报资格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1类提前批次志愿(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国际班招生可填报2个提前批次志愿,体育类自主招生可填报同一项目2个提前批次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024年省示范高中
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
2024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具体规定,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未来三年内逐年开展
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认定工作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和体育类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组织专业考核。所有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和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余各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仍然沿用2023年考核及录取模式。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一六八中学国际班(国际课程项目)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合肥三十五中内地西藏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合肥一中瑶海校区举办“杨振宁班”和“国防教育班”。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出台《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自2024年起三年内逐年开展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认定工作,并结合认定结果逐步整合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未获评特色项目或特色学校的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项目和普通高中艺体特色班招生项目设立三年参评过渡期,三年后仍未获评的将停止招生。
另据消息,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办法,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提供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2024年,市区将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
市区5月31日前
将公布各区招生方案
《通知》明确,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入学年龄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市区5月31日前将公布各区招生方案(含学区划分方案)。6月18日-19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6月24日-26日,公办学校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
6月27日-29日,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7月4日-6日,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8月10日前,公办学校发布录取结果。各县(市)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可比照市区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相同)。
2024年,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2024年实现网上招生系统全市域范围使用。民办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今年市区将建立
招生预警工作机制
今年,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2024年,市区将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各区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形成合力,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据的分析研判。2025年招生工作启动时,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启动并发布招生预警,明确招生预警学校和生效时间节点。生效时间节点之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上尽上,超过生效时间节点的将不再保证学区学校入学,按照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发布预警时间与生效时间节点原则上间隔不少于6个月。
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和转学时,综合考虑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学情况,鼓励提供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
起始年级
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依据《通知》要求,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私自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本文来源:合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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