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县公安持续聚焦群众关切,向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全力以赴提升破案打击成效。近日,衡阳县一女子因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网友谈婚论嫁,骗取网友财物3万余元,被衡阳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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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衡阳县公安局渣江派出所接到线索: 衡阳县金兰镇女子刘某以结婚为由诈骗他人钱财3万余元。 收到线索后,渣江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于5月18日依法传唤刘某接受询问。
经查:2022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女,28岁,衡阳县金兰镇人)与受害人谢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相识,刘某隐瞒自身已婚并育有两子的事实,与受害人谢某进行交往,同年12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之后,刘某以结婚为由,向受害人谢某索要金手镯,并绑定谢某“微信亲情卡”消费,累计骗取受害人谢某财物3万余元。
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审:罗爱君
二审:黄韬
责编:谭婷
编辑:阳超
来源:渣江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