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观毁了!蒙古骑兵有个传统的规矩:如果在战场上抢回战友尸体,不仅能获得死者的妻妾,还能继承他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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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时,要说当时全世界战斗力最强的部队是哪一支? 彪悍、弑杀的蒙古骑兵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

而在这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中有个奇葩规定,那就是如果在战争中自己的战友不幸战死,同伴只要将他的尸首带回去,就能够获得对方的全部家产,甚至还包括死者的妻子和妾室。

这样的一个奇葩规定听起来是不是太过荒唐?如果按照咱们现代人的思维来看,这简直就是一种禽兽不如的规定。士兵为了国家战死沙场,自己的家人不但得不到抚慰,还要成为别人的战利品。

其实这种规定即便是在古代中原地区也是不能够被容忍的,中国古代社会讲究礼义廉耻,其中有一项是“朋友妻不可欺”,也就是说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对对方的妻室有非分的想法。

至于朋友的家产,同样是不可以觊觎,这不仅是对朋友的尊重,也是一种最起码的社会道德底线。

然而这些中原汉族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在那些北方游牧民族的眼里根本就是一堆狗屁。从匈奴、鲜卑,到后来的突厥、蒙古,这些北方游牧民族从来都看不上中原汉人那一套孔孟之道。

这些游牧民族在婚嫁习俗上堪称奇葩,比如匈奴人有父亲死了儿子娶老娘、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子这种有背人伦的制度,也就是后来的“父妻子继”。

这种违背妇女意愿的制度不仅是在匈奴人中盛行,也延续到了后来的鲜卑人、突厥人、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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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成吉思汗时,更是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规定,也就是前文所说的如果在战场上抢回战友尸体,不仅能获得死者的妻妾,还能继承他的牲畜!

这么做的缘由除了激励士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之外,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将那些战死在沙场上的蒙古士兵的尸首尽可能地带回到草原上去。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落叶归根”的传统,这不仅深耕于中原汉人的思想里,在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心中同样适用。

而成吉思汗当年制定这个规定时,刚刚统一了分裂多年的蒙古各部落,其统治权力并不算稳固,经常会受到其他势力的攻击,往往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而在这项制度制定之后,蒙古骑兵立刻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毕竟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只要能把同伴的尸首带回来,不仅可以获得封赏,还能得到对方的全部家产和妻室。

如果带回来的是一位蒙古贵族的尸首,那么这个骑兵所能得到的回报将会是巨大的。所以,此项制度成为蒙古骑兵日后所向披靡、纵横亚欧大陆、成就庞大帝国的重要原因。

这项制度此后一直被延续了下去,一直到了元朝灭亡、明朝建立之后还依然存在。只是到了明朝时期,当初成吉思汗制定的这项制度却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元朝灭亡、明朝建立之后,曾经所向披靡的蒙古骑兵再也没有昔日的风光,虽然被明朝打成了历史书上的“瓦剌”“鞑靼”,但是他们的骑兵实力还是不容小觑。

两国经常在边境有较大规模的战争,甚至还曾有过历史上著名的“北京保卫战”。这些因素让明朝把当时的几个蒙古政权当成了最大的敌人,所以他们骑兵的脑袋在明朝人眼里特别值钱。

正是因为这样,明朝政府规定,只要士兵在战场上砍下一个蒙古骑兵的脑袋,就能得到20两白银外加官升一级。如果你不想升官,那就直接奖励50两白银。

要知道,在明朝时期,一两白银相当于如今的600-800元,那么50两就相当于30000-40000元。

如果一名士兵能够在一场战斗中斩获蒙古骑兵几个人头,那么他能够获得将近10万元的奖赏,这样的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也使得明军在和蒙古骑兵交战时格外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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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蒙古人发现只要是和明军作战,对方就像是杀红了眼一样,争抢着自己这边阵亡同伴的首级。

所以为了让自己一方战死的同伴能够落叶归根,成吉思汗当初制定的这项带回同伴尸首的规定一直延续了下去。

对于蒙古人而言,死亡并不可怕,不放弃每一个同伴才能让这个游牧民族变得更加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