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安徽省太湖县大石乡加强党建引领,依托网格化精细管理,发挥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优势,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机制,筑牢婚姻家庭“防护墙”,以家庭“小稳”促进社会“大稳”、用家庭“小安”推动社会“大安”。

“小宣传”产生“大效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结合“法治宣传月”契机,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 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基层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进企入户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宣讲,引导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调适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用“微宣讲”讲述“大道理”。充分发挥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作用,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宣传报道,树立鲜明价值导向,营造良好道德风尚。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2场次、受益群众千余人。

“小队伍”发挥“大作用”。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将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平安创建结合起来,建立由乡妇联、司法所、村级妇联主席和基层执委代表组成的家庭教育、调解、服务为一体的综合队伍,成立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各村调委会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每月“小队伍”深入各村进行全面细致的无缝隙摸排,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方便、灵活的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为10余名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摸排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件,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4件。

“小调解”绘就“大和谐”。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共同研究制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作制度,组建乡、村两级调解队伍,充分发挥村干部、基层妇联执委、“五老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组织他们到有矛盾的家庭进行沟通与引导,消除矛盾爆发“火种”,做到矛盾纠纷当场解决、不留隐患,不断探索符合法理又符合当地风俗的调解方式,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5月底,共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起,化解率100%,满意率100%。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调解不出村、平安不出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