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乡村生活,是我最美好的回忆。每当夏日午后,阳光懒懒散落在村口那棵大树下,我和发小小明就相约在树荫里乘凉。树干粗糙的纹路印在我们赤裸的背上,带来阵阵凉意。小明总是先开口:"咱们讲个故事吧,你还记得上次讲到哪了吗?"

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快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每天早出晚归,加班加点,为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和薪水,我们在这座钢铁森林里拼尽全力。偶尔夜深人静时,我会怀念起小时候在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那时,我和小明可以整天无所事事,东逗西逗,打打闹闹。

今年年初,我请了几天假,打算回农村老家走一趟。也许,这会是个好机会,让我卸下身上的重担,寻回内心的宁静。

坐上开往家乡的大巴,车窗外的景色开始由高楼大厦逐渐变成田野村庄。我的内心也渐渐平静下来,就像离开城市的喧嚣,卸下了所有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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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小伙子,是不是要回老家啦?"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看出了我的心思,和蔼地问道。我点点头,微微一笑。

老人接着说:"那可太好了。城里的日子太折腾人了,回家乡好好歇歇,喘口气,看看故乡的风景,多舒服啊。"

我想起小时候,和小明在这条路上千万次的往返。那时我们背着书包,在乡间小路上尽情奔跑,把路边的小草踩得稀烂。现在,我终于可以重新踩上这条熟悉的小路,去寻找儿时的记忆了。

下了车,熟悉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久违的乡村气息。这熏人的泥土气味,这小河边的青草香,这些都是我对家乡最深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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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循着记忆中的路线,很快就找到了家的方向。穿过那片小树林,拐过村口的土路,就是我们家了。我站在门口,久久没有推门进去。

"小明,你在家吗?"我大声喊着。

"哎哟,是小李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小明从里屋小跑着出来,一把将我拥入怀中。"老兄,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哥们,你可算来了。"小明拍着我的肩膀,语气中充满喜悦。"走,进屋喝杯热茶歇歇脚。你看,我们这儿可还是老样子,就跟咱们小时候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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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环视四周,的确,除了自己,这个村子似乎一点都没变。小明的家也和记忆中一样,整洁而朴素。我们坐在院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对了,明天你可得去我家做客。"小明突然说,"老婆给你做顿地道的家乡菜,咱们好好叙叙旧。"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高兴地答应了。毕竟,有多少年没吃过小明家的手艺了?我已经等不及要见到他的妻儿,品尝乡村的美味佳肴了。

小红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皮肤吹弹可破,一张纯朴的乡村女人的脸。她腼腆地冲我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小刚则是个十来岁的男孩,眼睛水汪汪的,很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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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快请坐。"小明招呼我在桌边坐下,"小红给你准备了不少家乡菜,保管让你吃个够!"

"嗨,不用客气啊。"我连忙说,"小明和我可是老朋友了,哪有什么客气的?"

小红羞涩地笑了笑,小刚则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对这位从城里来的"叔叔"很感兴趣。

很快,小红就将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家乡菜端了上来。有酸酸甜甜的醋溜白菜,有麻辣鲜香的酸汤肥牛,还有小明最爱的卤味鹌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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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狼吞虎咽地大快朵颐,这味道可比城里的餐馆美味多了。小红的手艺果然了得,她做的每一道菜都富有乡村的特色,让人吃了就想起小时候的味道。

"哥们,好吃吗?"小明见我吃得香喷喷,很是得意。

"太好吃了!"我赞不绝口,"小红的手艺可真不错。要是在城里开家餐馆,准能大赚一笔。"

小红被我夸得脸都红了,却也很是自豪。小刚在一旁直看直笑,显然对我的赞美很是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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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之后,我们三个大人围坐在桌边,有说有笑,话家常。小刚则在一旁乖乖地听着,时不时插上一两句。

"哥们,还记得咱们小时候顽皮的事吗?"小明突然说,"那会儿可把我娘气坏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往事如走马灯一般在脑海中闪过。"我怎么能忘?咱们那会儿天天把村里的蛤蟆抓来玩,最后被你娘一顿臭骂。"

"哪只有那回啊?"小明也乐不可支,"还有那次你把我家的鸡仔都赶到池塘里,把它们淹死了好几只。我娘可把你狠狠教训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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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将那些往事娓娓道来。小红在一旁听得直乐,小刚更是眼睛都直了,像是在听什么天方夜谭的故事。

"咱们那会儿真是太疯了。"小明感叹道,"如果能重新回到童年,我肯定会更加听话些。"

"是啊,我们那时太顽皮了。"我也有些后悔,"要是能重来一次,我一定会更加珍惜儿时的美好时光。"

小红点点头,宠溺地看着丈夫。小刚则托着下巴,认真地听着我们的话语,似乎在思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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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祥和的氛围中,我们三个大人喝光了最后一滴酒。小刚打了个哈欠,显然是困了。我看看时间,也该告辞了。

"哥们,今天太谢谢你们了。"我真诚地说,"好久没吃过这么地道的家乡菜了。"

"哪里哪里,都是自家人,用不着客气。"小明拍着我的肩膀,"你要常来啊,小红做的菜可比不上外头的馆子。"

我点点头,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经常回来看看老朋友。只有在这里,我才能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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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院子里,小明给我斟满了一杯陈年老酒。袅袅酒香在鼻尖徘徊,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哥们,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为了一件小事,曾经把友谊撕破过吗?"小明突然开口,语气有些沉重。

我点点头,当然记得。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吵一架,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话。如果不是这次回来,我们的友谊恐怕就此终结了。

"那会儿我们太年轻,脑子太简单了。"小明继续说,"为了那点小事,居然会把多年的好交情就这么断了,真是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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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地点点头,心里五味杂陈。是啊,我们当年为了一点小事就互不理睬,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才重新重拾了友谊。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悔和遗憾的。

"哥们,对不起。"小明突然诚恳地对我说,"当年我太固执了,非要跟你一较高下。如果不是我太较真,我们的友谊怎会就此中断呢?"

我有些惊讶于小明的这番话,但更多的是感动。多少年了,小明一直心存芥蒂,直到今天才痛下决心,向我诚恳道歉。

"其实,错不只在你。"我也由衷地说,"我那会儿也太任性了,根本就不想听你的解释。要不是我太固执,我们又怎会闹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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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点点头,仰头喝了一大口酒。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将酒液一饮而尽。

"从今往后,咱们就重新做回好哥们吧。"小明看着我,脸上扬起了灿烂的笑容,"

像小时候那样,无话不谈,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跟对方诉诉苦。好兄弟,就应该这样的。"

我也笑了,点头说道:"就这么说定了。从今以后,我们就从头来过,把这些年白白耽误的时光都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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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视一笑,就好像重新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曾经的芥蒂,就这样在一杯酒之后,烟消云散了。

太阳很快就挂在了村西的天边,我不得不告辞离开了。临行前,小明一反常态,格外嘘寒问暖,叮嘱了我一万八千遍。

"哥们啊,你可一定要常回来看看。"小明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城里的日子太操劳了,要是累了就赶紧回来歇歇。我和小红,小刚,我们都等着你呢。"

小明点点头,似乎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小红和小刚也上前来,一家三口恋恋不舍地与我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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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你下次一定要多带点好吃的回来啊!"小刚开心地对我说。

我笑着摸了摸这个乖巧的小家伙的头,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常回来看看他们一家人。

离开家乡已经五天了,我又重新投入到城市的工作中。只是这次,内心多了一份宁静。

这天下午,我正在加班处理一些文件,手机突然响了。我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小明家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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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明,什么事啊?"我笑着接起电话。

电话里却传来一个女人的哭声,是小红。

电话那头,小红的哭声越来越大,似乎在极力向我求助。我猛然醒悟过来,赶紧捡起手机,大声喊道:"小红,小红!你冷静点,先别哭了。告诉我,小明现在在哪家医院?情况到底怎么样?"

"小红,你先别太伤心了。"我努力稳住声音,尽量让自己听起来冷静一些,"我这就去医院,你在那里坚持住,别哭了。"

医院里,小红和小刚正哭成了一团。看到我来了,小刚扑进我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我紧紧地抱住这个可怜的孩子,泪水刷刷地落了下来。我知道,小明的情况一定非常糟糕。

小明就这样撑了三天,最后还是没能熬过去。当我看到他冰冷的遗体时,我的眼泪根本无法控制地流了出来。

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从小就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最纯真的童年。可就在几天前,我们才刚刚重拾了这份久违的友谊,就再也没有机会好好珍惜了。

小明的妻子小红,整个人好像都崩溃了。她跪在小明的遗体前,痛苦地号啕大哭,就像是整个世界都离她而去了一般。小刚则被人抱在怀里,眼睛红肿肿的,一动不动,就像个行尸走肉。

小明的离世,让我开始反思生命的意义。我们人生在世,不过是匆匆而过的数十载光阴罢了。就连最亲密无间的友谊,最终也难逃一个无常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