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扣车导致西红柿腐烂倒掉,太浪费了
文/叶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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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榆林靖边县一水果店主反映,其在店门口卸货时,车及货物被城管等单位人员扣留,导致一车西红柿烂掉倒进垃圾场。
当事人马先生称,“我六米八的货车,你想那么多货,具体数额多少我不方便透露,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话,肯定是我一年的收入。”
先不说值多少钱,西红柿被白白浪费,是何等让人痛心,必须弄清楚明白。
靖边县城管局表示,该局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和疏忽。
针对此事,靖边城管局于5月24日发布了官方通报,试图对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说明。然而,通报内容却遭到网友的集体嘲讽,认为其明显避重就轻、推卸责任。
网友们最为关注的是,通报中并未提及对损失货物的赔偿问题。这一重要环节的缺失,使得通报的诚意和可信度大打折扣,进一步加剧了网友对城管部门的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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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城管执法方式的讨论,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需要更加谨慎和负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网友的反馈和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城管扣车数日致西红柿腐烂,这是一种极端负责任的表现,视执法与民生儿戏,严重危害了车主的经济利益,直接损失应由城管全权负责,车主不管在哪个方面违法,应该妥善的安排西红柿的存放与销售,不应该不体会民情与民意,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单方面的以车主违法而扣车不顾西红柿的腐烂变质直接造成的径济损失。这种执法城管是一种渎职的表面,严重影响城管队伍的素质,应该严惩不贷,不能草草了事。还车主一个应得的公道。
城管交警扣违停车辆,这个没有问题。
但车上的物品你是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西红柿,是有保鲜期的。
不管二七二十一,一扣拉倒,造成西红柿腐烂,这个损失城管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责任。以人为本,执法有温度,不能只说说,要落实到行动中。
那么,这笔巨额的经济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店老板作为受害者,自然不该为此买单。
而城管部门作为执法者,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问题是,这笔赔偿金额不小,城管部门能否承担得起?
网友们的评论一针见血:“谁扣的谁负责,不能让老百姓自己承担损失!”、“这些城管队员应该自己掏钱赔偿,不然他们永远不会长记性!”这些声音,既是对受害者的同情,也是对城管执法行为的不满和质疑。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执法纠纷,更是对城管执法行为的一次深刻反思。执法过程中,是否应该更加人性化、规范化?是否应该充分考虑到被执法对象的利益和实际情况?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浪费粮食是一种极大的犯罪”、“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粮食,杜绝浪费。无论什么时候,浪费粮食就是可耻的。
尽管商店卸货长时间占用道路是不对的,但网友评论中大都偏向商家,质疑交警、城管执法的合法合理性,以及扣车后的应急处置反应,不管交警、城管如今如何回复,最终扣车致番茄腐烂,确实是事实,让人痛心不已。
执法者,依法执法固然重要,但执法者若缺乏同情,毫无人性,不重视可能带来的后果,那和机器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而言,城管或者其他执法机构,遇上这种鲜活物品,多数是不采取扣留措施的,而是口头告知可能要对其进行处罚,除非那些物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的一部分(比如是来源不明的过期食品、超期食品等)
硬要扣鲜货,百分百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即使事后及时通知对方来交罚款取车取货,可能因为耽搁的这点时间,已经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进而货主不愿意再取货,直接就瞄准了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执法还是要灵活,考虑周全。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出现了问题,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调查,从理论上讲没有问题。但实际上,自己人调查自己人,这并不可取。就像自己的刀没法削自己的把一样,难不成这个县的城市管理执法局会自废武功?
单从这个通报来看,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问题也没有说道点子上。城市管理执法局不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吗?现在看来,文字功底是差了一些,本想面面俱到,什么都想说,但什么也没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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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一种可能,玩文字游戏,这也是一种领导艺术。和群众玩游戏、谈艺术,群众还是很难懂的。
执法没有错,但执法也得讲究个温度。如果店主有问题,应该处理的是店主而不是车,更不是车里的货物(西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