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在山东临沂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据当事人反映,一名城管下车后吹着口哨、迈着四六步,竟公然踢踹居民大门,而这一幕被监控完整记录。经随行人员提醒有监控后,该城管才悄然离开,然而门栓已被踹坏。
当事人明确表示,该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路过自家门口却反过来踹门,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居民的权益。而街道办对此事的回应仅是“如有租赁合同可以来申诉”,这样轻描淡写的态度实在难以令人满意。如此行径和态度,让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素质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个别城管队员的行为举止实在有失规范,这样的作风怎能担当起城市管理的重任?而街道办作为管理者,在面对问题时的态度也让人失望。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管理水平如何能保证城市的和谐有序?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希望街道管理者们能认真反思,看看解放初期拍摄的老电影中的反面角色,是否能与自身行为对号入座,从而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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