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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进入新的学段

可以享受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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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中阶段教育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普通高中教育

实施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1.免学费。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2.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生.年三档。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中等职业教育

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秋季学期向就读学校申请。

2.国家助学金。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生.年三档)。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3.免学费。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以外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执行。开学时直接减免。所有享受学生需通过“一卡通”平台审批。

4.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5.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高中毕业生进入新的学段

可以享受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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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本专科学生

资助政策简介

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0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LPR5Y-0.6%)。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0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6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07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08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09

筑梦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10—11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10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11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本专科校内资助详情请向就读学校咨询

有梦想终会抵达

希望各位同学

在逐梦路上一往无前

学生资助伴你一路同行!

来源 | 南充教体 市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