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5月2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从5月27日至6月11日。

此次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修改。将原“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修改为“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增加“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信贷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等多子女家庭贷款有关规定。

另外,增加“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删除“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将“贷款资金转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修改为“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删除“同时可要求借款人以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

细则执行时间拟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