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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洛宁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2日(周 三)上午9点

地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一号会议室

二、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要点

为促进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监审等情况,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参考洛阳市及周边县情况,拟对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提出以下方案:

方案一: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50元;

方案二: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方案三: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50元。

三、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

(一)听证人名单(3名)

党晓峰 洛宁县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孙中权 洛宁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利东 洛宁县教体局副局长

梁瑞琪 洛宁县司法局干部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5名)

1.政府部门1名 赵小峰

2.人大代表1名 李 波

3.政协委员1名 陆冬梅

4.社会组织1名 吉韶斌

5.专家1名 吴生涛

6.消费者7名

贾新敏、赵小云、曹江波、王嘉飞、张松武、崔俊民

7.经营者2名

贾海龙 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书记

雷雅楠 洛宁县高级中学副校长

8.定价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1名

李 宁 洛宁县崤光高级中学校长

(三)旁听人员(5名):

梅建峰、王玉哲、牛来照、赵成民、马进、张建民

我委设有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雷紫怡

电话:66131116

邮箱:lnxfgw@126.com

附件:洛宁县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调查报告.pdf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