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是家庭的顶梁柱,却因离婚与女儿疏远。患病后,他的兄妹不离不弃,照料他七年。直到男子离世后,女儿都未曾出面。当他离世多年,老宅拆迁之际,失联多年的女儿突然现身,要继承房产。兄妹们自然不干,这场家庭纷争最终闹上了法庭。

案例回顾

十多年前,周瑞和老婆因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实在过不下去了,两人离了婚,年幼的女儿小洁跟着妈妈生活,周瑞则离开了这个家,开始他的漂泊生活。(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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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周瑞居无定所,与女儿小洁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他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渐渐地,小洁这个名字在他心里变得模糊起来。直到他生了一场大病,生活不能自理,他的兄妹们才知道他的困境。

那七年里,周瑞的兄妹们可真是没日没夜地照顾他。

他们轮流守在医院里,给他喂药、擦身,连夜里也不曾离开。有时候,周瑞会喃喃自语,说想念女儿,但兄妹们知道,小洁早已有了崭新的生活,哪里还会想念这个多年未见的父亲呢?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周瑞因病离世。

多年后,他的老宅因为城市规划要拆迁,

小洁突然冒了出来,声称自己是周瑞的女儿,

要继承父亲的遗产。

这一来,周瑞的兄妹们可就坐不住了。他们觉得小洁这些年没来看过一眼周瑞,没尽过一点孝道,现在却想分家产,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他们坚决不同意小洁的要求,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小洁也是个倔脾气,她觉得自己虽然和父亲关系淡漠,但也有继承权。她解释说,自己不是不想尽孝,而是真的不知道父亲生病的事。她还说,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回来照顾父亲。但现在,她只想完成父亲的心愿,继承他的房产。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这事儿闹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归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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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案,小洁作为周瑞的直系血亲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但是由于她在周瑞生病期间未尽到赡养义务,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对继承份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周瑞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周瑞生病期间承担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中关于

继承人应当平等协商、和睦团结、互谅互让的原则,

他们也应获得相应的继承份额。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了双方的情况后,作出了

小洁继承40%份额,周瑞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60%份额的判决。

案例反思

咱们中国人讲究的是个“情”字。但有时候,这“情”也得有个度,得有个规矩。你不能说因为你是亲生的,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就把别人的付出当理所当然。

这案子提醒咱们,得珍惜家人,得懂得感恩。在忙碌的生活中,别忘了多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别等到他们老了、病了,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家。同时,也要对那些在你困难时伸出援手的人心存感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心对你好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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