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梅

记者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了解到,海晏县始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有效整合盘活利用,深耕红色“责任田”,因地制宜壮大村集体经济。

据介绍,海晏县分派驻村工作队员、选调生、包村干事等助力村级发展,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队伍,通过给予政策上倾斜、技术上指导、资金上扶持等方式,建立建强“头雁”培育机制。积极推进能人带动模式,对接帮助涉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培训本土人才。目前已储备乡土人才65名、致富带头人70名。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发展优势,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形式,领办、创办、参办和服务合作社34个,截至2023年村集体经济创收达429万元,有效带动2500余名群众就业增收致富。98名党员带头发展产业项目41个,带领56户脱贫户170名脱贫群众就业,脱贫群众增收达44.31万元。

同时,以解决存量资产闲置和低效使用为突破口,开发利用村属土地、草场及闲置的旧厂房等村级集体资产,通过整修、租赁、入股等方式,不断丰富村集体经济业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研学、养殖等经营服务业。截至2023年,全县资产出租、租赁收入达55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