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了,这1000多元钱我要了多次都没要回来,没想到你们一上午就帮俺调解成功了,真是太感谢了。”王某从承办法官手中接过工资款时高兴地说。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灌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当场全额支付了原告劳务费,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期间,王某受雇于被告刘某,在某学校从事门窗安装工作。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结算,尚欠1711元劳务费未支付,王某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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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在庭前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取得联系,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客观分析案件事实,认为案件事实清晰,争议明确,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承办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劳务费是农民工辛苦劳动应得的报酬,原告王某家庭经济条件本就拮据,这笔钱虽然不多,却直接关系着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原被告在合作期间虽有矛盾,但已过去4年之久,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各让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所欠劳务费,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民生无小事。内乡法院始终秉承“一件事 一次了”的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绘就乡村新“枫”景。(刘振伟 聂传青 庞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