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上求突破,自觉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排头兵,真正把纪律规矩铭刻于心、落实于行。

以“纪”为镜,固本培元,夯实修身之“本”。“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修身之要在于严以律己、严格自律,只有严以修身自律,才能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的纪律为镜,不断对照检查,提升政治觉悟,时刻用党纪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找一找差距,看一看自己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查一查自己在工作上是否真正坚守了信念和初心;要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研究《条例》,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新旧对比悟,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对标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在找差距中重温初心使命、补足劣势短板、坚定理想信念;要善于运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常修己身,以案学法、以案明纪,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以“纪”为纲,锤炼担当,巩固干事之“基”。“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对党纪党规保持高度尊崇,时刻将党纪党规铭记于心,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自觉做到在党纪国法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治身和治心、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切实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行动有戒尺、脚下有远方,从严从实干好分内事、尽好肩上责,努力使自己成为“政策通”“活字典”“多面手”,不断练就能担当、善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

以“纪”为尺,丈量初心,深化为民之“举”。“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将党纪学习教育转化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我是谁、弄懂依靠谁、牢记为了谁,要厚植为民情怀,牢记初心使命,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做到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要走进基层调查研究,留在基层干事创业,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主动沉下身子放低身段,扎根基层沃土,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追求深化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