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老话题了,我也是退休人员之一,从我退休到现在也将近4年了,不但和退休前的单位没有了任何的联系,更不要说有什么绩效工资了,退休了就是退休了,不要去想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这才是比较理想的养老方式。每天东想西想的,可能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烦恼。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我国的退休人员大致分为两大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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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企业退休人员。

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分为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非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等。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由于在退休前一生都是在同一个企业工作,有的甚至全家都在一个企业工作,有的几代人都在国有企业工作。

他们对于的企业的认同感比较强,对于企业的依赖程度更高,退休后和企业的联系比较紧密。很多企业到现在还有退休办,还有专门为退休人员服务的机构。常回家看看成了他们的自觉行动,也是自己的一种信念。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是采取社会化发放,再加上现在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过去厂里的家属院已经成了年轻单身职工的临时居所。很多退休老人已经远离原来的单位,到儿女所在的城市定居养老。与退休人员连接比较紧密的档案关系,组织关系等已经移交地方管理。

管理方式的变化,让退休人员和原单位之间原本较为紧密的关系渐行渐远,最终成了陌路人。过去过年过节原单位可能还要组织慰问一下,每年开一个座谈会,发点小礼品,慰问金,组织一下体检,每年出去旅游搞一点活动,但移交社区管理以后,原来的单位也算彻底轻松了,退休人员也不再热衷于原单位的活动。

在单位上班时,对于企业来讲,年终绩效工资,也称为年终奖,在10年以前很多单位多少都还是要给退休人员表示一点的,但移交社区管理以后,很多单位都以经营不好为由,也就悄无声息的地取消了。目前除了烟草公司,部分垄断性的央企以外,地方国企几乎都对退休人员冷眼相待。冷若冰霜是最好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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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在民营企业工作、三资企业退休的人,早已和原单位没有一丁点的往来了。从办理退休开始就成了地地道道的社会人。这些企业的主人是资本家,能在工作时为职工缴纳社保就算已经是烧高香的,由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犹如过山车一般频繁,职工和企业的认同度都比较差,退休后的哪还有什么绩效工资呢?连做梦都是梦不到的事情。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按照中央的文件要求,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要移交社会化管理,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要实行社会化管理,这是由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所决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特别是机关退休人员,他们虽然退休了,但人事关系、组织关系还在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还有相应等级存在,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还要继续接受原单位和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他们退休后除了不上班以外,和原单位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一种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有的人退休后还要担任许多名誉性的职务,比如少工委的职务、咨询委的工作等,比较正式的说法叫发挥余热,继续为人民服务。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企业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虽然不再享受年终绩效工资,但在政策上这是有后门的。比如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本人的职务、职级不同,享受相应的生活待遇、补贴待遇。

最为典型的是公务员有退休生活补贴。所谓的退休生活补贴就是过去绩效工资的翻版,退休了你还要领取绩效工资肯定说不过去,那么就改为退休生活补贴,退休生活补贴还有争议的,就改为专项慰问金。

按照上面的规定,退休生活补贴是参照在职公务员本人职务、职级基础绩效的70%发放。由于上有规定,下哪有不执行的道理。但由于退休生活补贴是地方财政支付的范围,你那个地方财政有钱你就发,这不违反规定,属于合法发放;你那个地方没有钱就不发,虽然有政策,但还是考虑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发和不发都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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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地方只是机关公务员发放。退休生活补贴虽然饱受争议,但由于上有规定,下面有钱,在任的人谁也不敢得罪这些退休的人,毕竟他们曾经也是担任重要职位的人。

除了退休生活补贴以外,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部委的规定,要享受医疗补贴。医疗补贴虽然不是明补,但这也是公务员的一项特殊的待遇。职务、职级越高的人,享受补贴的力度越大,这是由公务员这个群体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毕竟他们是为国家工作的人。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是一个笼统的大概念,从总体上说,既然退休了,离开原来的岗位了,就不应该再有绩效工资这个说法。对于多数企业职工来说,的确是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的,甚至是退休生活补贴也是不敢想的;但对于机关退休的人员,部分地区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虽然领取的不是绩效工资,但退休生活补贴还是有的。